(一)若因寻衅滋事致二级伤残,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从轻处理。
(二)若行为人是初犯、偶犯,要主动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诚恳道歉以获得被害人谅解,这有助于在量刑时争取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量刑。
(三)若存在多次寻衅滋事、手段残忍等恶劣情节,应认识到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要反思自己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