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个子女的抚养费承担,父母应先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按约定执行。
(二)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三)法院判决时,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支付方,一般按月总收入一定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超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比例。
(四)法院还会结合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实际需求,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判决。
(五)抚养费数额可随实际情况变化,通过协商或诉讼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