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是无法查明的,但是也不用过于担心。
2、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
个人债务向
债务人的配偶
主张权利的,人
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
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3、从以上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
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通常来说,不能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
个人财产清偿。
4、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