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调查公司股东是否存在未实缴出资的情况,若存在,可向法院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依法实缴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审查公司与股东之间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形,若存在财产混同,可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查询公司是否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包括不动产、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可申请法院对这些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4)调查公司是否享有到期债权,若存在到期未收回的债权,可申请法院向该次债务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要求其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5)若公司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已具备破产条件,可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通过破产程序分配公司剩余财产以实现债权。
提醒:
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时需提供股东未实缴出资的相关证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差异较大,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