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犯罪中止也是有时间条件限制的,就像是
犯罪嫌疑人在实施了
故意伤害行为以后,又主动把受害者送往医院的,这不算是犯罪中止。不过,如果
当事人偷的东西价值不够
立案标准的话,也谈不上是
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