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他种种理由再加十万才走,后我要求搬出去,建成后卖方在该地养牛近6年,并在该地建有一百多万元投资,钱己付,是土地买方?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作为土地的买方,已经支付了土地款项并且在该地上进行了投资建设,那么您对该土地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卖方在您要求搬出后提出额外要求,这并不合理。首先,您应当与卖方进行协商,明确告知您已经支付了土地款项并进行了投资建设,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搬离土地。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收集证据:包括土地购买合同、付款凭证、建设投资的凭证等,以证明您对该土地拥有合法使用权。2. 发送律师函:通过律师向卖方发出律师函,要求其限期搬离,并告知不搬离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3. 起诉:如果卖方仍然拒不搬离,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搬离土地并赔偿您的损失。请注意,具体操作时需要根据您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