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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开发合同中一方转让共有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合作方享有优先受让权吗

合作开发合同中,一方转让共有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合作方享有优先受让权利,其他各方可以同等条件下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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