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侵占公司
财产纠纷的
起诉方式:原告应当向具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股东任职公司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可能构成
职务侵占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
报案,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