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无借款日期时,要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实际交付时间的证据,借款时间按实际交付日确定。
(二)借条无还款日期,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不过要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借款人也能随时还款。
(三)出借人主张还款而借款人不还时起算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出借人再次主张权利或借款人承诺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