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双方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建议选择协议离婚,这样能较快完成离婚程序,避免长时间的诉讼消耗。
(二)若双方存在较大分歧,无法协商一致,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争取法院的支持。
(三)如果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不判离,不要灰心,在等待再次起诉的6个月期间,要注意收集新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