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土地确权问题比较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规定与处理原则:
相关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不同情形下的土地确权
嫁入地未取得承包地
如果外嫁女出嫁后,在嫁入地的村集体没有重新分配到承包地,那么她在原村的土地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其原来的承包地应当给予确权登记。
例如,张女士出嫁到邻村,但邻村因土地资源紧张等原因,未给张女士分配新的承包地,此时张女士在娘家村的承包地应正常进行确权登记。
嫁入地已取得承包地
当外嫁女在嫁入地的村集体已经分配到了承包地,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户一权、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为避免重复确权,其在原村的承包地应当由原村集体收回,不再进行确权登记,而在嫁入地进行土地确权。
比如,李女士嫁入夫家所在村后,夫家所在村按照规定给李女士分配了承包地,那么李女士娘家村就会收回她原来的承包地,李女士只能在夫家所在村进行土地确权。
离婚或丧偶
外嫁女离婚或者丧偶后,如果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应进行土地确权。
例如,王女士离婚后回到娘家村生活,且在夫家所在村未放弃承包地,同时在娘家村也没有重新分配土地,那么王女士在夫家所在村的承包地依然可以进行确权登记。
土地确权的流程
调查摸底 :村集体对涉及外嫁女的土地承包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外嫁女的户籍迁移、在嫁入地的土地分配情况等。
公示 :将初步确定的外嫁女土地确权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在公示期间,村民可以提出异议。
审核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村集体将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登记颁证 :经审核通过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