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
法院起诉。人
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患者主张
医疗机构承担
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
证据。若无法证明的,可以申请鉴定,由法院根据鉴定结果予以裁判。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患者因同一伤病在多个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受到损害,
起诉部分或者全部就诊的医疗机构的,应予受理。
患者起诉部分就诊的医疗机构后,当事人依法申请追加其他就诊的医疗机构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应予准许。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追加相关当事人参加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