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出具户口簿才能办理
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
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
当事人没有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1.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
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