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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婚姻家事与合同纠纷律师吴静:成功代理物业服务企业维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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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9 · 1405人看过
导读:吴静律师自2015年开始在乌鲁木齐执业,就职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她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公司纠纷和合同纠纷领域。执业至今承办逾200件案件,其中婚姻家事案件50余件。曾代理物业服务企业维权案,成功让开发商支付50万元违约金,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乌鲁木齐婚姻家事与合同纠纷律师吴静:成功代理物业服务企业维权案

教育与执业背景

吴静律师拥有丰富的教育背景,她毕业于新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并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民商法在职硕士研究生,这为她打下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自2015年起,她开始在乌鲁木齐执业,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7342,目前就职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领海大厦9楼。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婚姻家事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余件,同时在公司业务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她曾在行政单位任职多年,还在法院系统担任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各类案件的处理,并且担任过多家银行、央企和各类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各类复杂法律事务,具备深厚的法律实战经验。

擅长领域与理念

吴静律师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公司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她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效率著称。她善于倾听客户的需求,能够准确理解客户的意图,并据此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其执业风格既稳健又灵活,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她还担任着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及兵x农十一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的兼职仲裁员等职务,这些社会职务不仅体现了她在法律界的权威地位,也进一步锻炼了她的仲裁和调解能力,使她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代理物业服务企业维权案详情

这是一起典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020年,吴静律师所在律所代理的原告某知名物业服务企业(下称“物业公司”)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下称“开发商”)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公司为开发商建设的新建住宅及商业项目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明确约定了物业分期交付的具体时间。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积极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前期介入、人员筹备等义务。然而,开发商在项目达到交付条件后,不仅未按合同约定通知物业公司进场接管,更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将项目物业服务擅自委托给第三方公司,导致双方合同目的完全落空,构成根本违约。物业公司多次发函催告无果,遂委托本所律师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同时要求其唯一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庭审中,开发商以“疫情影响”、“合同未实际履行”、“违约金过高”等理由进行抗辩。吴静律师所在团队通过缜密的证据组织与法律论证,向法庭清晰地呈现了开发商违约的事实链条,并有力地驳斥了对方的各项抗辩理由。

案件核心争议与裁判结果

本案的核心争议有三点:一是开发商擅自将物业委托第三方,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并导致合同解除;二是合同中约定的50万元违约金是否应予支持;三是作为违约方开发商的唯一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院认为,开发商在项目具备交付条件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通知及交付义务,反而单方面委托其他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其行为已明确表明不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构成根本违约,物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合法有效,开发商未能证明该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故应全额支付。同时,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我方主张,判决支持解除双方合同,并判令开发商依约支付50万元违约金,同时判令其唯一股东对公司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方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均获支持。

律师价值体现

在本案中,律师的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首先,精准锁定违约事实,奠定胜诉基础。律师深入梳理合同条款、往来函件及项目进展时间线,精准锁定开发商“逾期交付”及“擅自委托第三方”两大核心违约事实。通过组织完整的证据链,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清晰、无可辩驳地呈现于法庭,为后续主张解除合同与违约责任奠定了坚实基础。其次,有效抗辩,稳固违约金主张。针对开发商“违约金过高”的抗辩,律师一方面强调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主张约定违约金具有惩罚与补偿双重性质;另一方面,通过提交人员工资社保等证据,初步证明了物业公司为履约所做的准备及可能遭受的预期利益损失,有效抵御了对方要求调低违约金的诉求,最终助力法院支持了全额违约金。再者,成功穿透公司面纱,追究股东连带责任。代理律师敏锐地捕捉到开发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一关键信息,并在诉讼中主动将唯一股东列为共同被告。通过适用《公司法》关于法人人格否认的相关规定,将举证责任转移至股东方。因对方股东未能证明财产独立,最终法院判决其承担连带责任,极大增强了债权实现的可能性,为客户权益提供了双重保障。最后,维护商业诚信,彰显契约精神。本案的胜诉不仅为委托人挽回了直接经济损失,更在于通过司法判决维护了物业服务市场的商业诚信与契约精神。判决明确了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开发商负有依约交付物业的法定义务,其单方毁约行为将受到严厉的违约制裁,为同类企业依法履约提供了明确的司法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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