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办理户口、居民
身份证工作规范》规定:
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 居民
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
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
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
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