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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有什么特征

离婚损害赔偿有什么特征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2-22 06:10:40 已帮助18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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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有什么特征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侵害主体
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能将配偶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而,在离婚损害赔偿中,不存在共同侵权问题。同时,这里所说的配偶,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如果是非法婚姻关系的配偶,也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害行为
离婚侵权行为是特定的,即只有:
①重婚
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③实施家庭暴力
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法定侵权行为。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被害主体
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被害主体是特定的,即他只能是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一方,不可能是其他人。
四、离婚损害赔偿的侵害对象
离婚损害赔偿中的侵害对象只能是人身。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只能造成他人人身利益(即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的损害,其损害结果虽然也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但其物质损害具有特殊性,即不包括单纯的财产损害。
五、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特定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则有限制条件,即必须以离婚为前提。不离婚则不能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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