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人身损害赔偿中,要及时收集好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等相关凭证,以确定医疗费数额;通过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等确定误工费;护理人员的费用可参考当地护工的劳务报酬标准。若造成残疾,需进行伤残鉴定确定残疾等级,进而计算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时,保留好车辆维修的发票、施救费用的票据等。对于车辆所载物品损失,要有相应的购物凭证等证明。若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需提供车辆购买时的发票等确定车辆价值。对于经营性车辆的停运损失,可提供运营合同、收入流水等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