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新的规定里,认定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主要有这些情况。
通常得同时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实质要件像是实际出资,还有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之类的;形式要件,就像股东名册的记载,公司章程里的记载,以及工商登记等等。
要是实际出资人只是具备了实质要件,可在相关文件中却没体现出来,并且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一般就很难直接认定他的股东资格。
不过,如果在实际出资人和显名股东之间,有合法有效的代持协议等这些情况,那就可以依据协议等来主张股东权利。
而且,不同的地区在司法实践方面可能会有不一样的地方,得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总之,认定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得综合好多方面的因素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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