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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才算产生了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就是在破产程序里,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得由债务人的财产来承担的债务。

一般来讲,有这么几种情况能被认定为产生了共益债务。

比如说,要是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把双方都还没履行完的合同给履行了,这时候产生的债务就是共益债务;还有,债务人的财产被无因管理了,那由此产生的债务也是共益债务;另外,因为债务人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务,同样属于共益债务;为了让债务人继续营业,需要支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因为这些而产生的其他债务,也都算共益债务;要是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在执行职务的时候把人给弄伤了,产生的债务是共益债务;最后,债务人的财产把别人弄伤了,产生的债务也是共益债务。

这些情况,都是为了在破产程序中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都得由债务人的财产来清偿。

最新修订: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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