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明合同存在的证据,可从双方沟通方面入手,保存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也可寻找了解情况的证人提供证言,以此证明双方有过交易的口头约定。
(二)获取证明对方诈骗行为的证据,留意对方是否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有无提供不实项目情况等,保留好相关记录。
(三)涉及款项往来时,要保留好转账记录、收款凭证等,明确诈骗金额,证明自身财产损失。
(四)若有交易凭证、业务文件等能体现交易过程异常的材料,也一并提供,辅助证明诈骗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