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房子通常是没有时效限制的。
申请执行的时间是两年,要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
要是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那就从每次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来算。
要是法律文书没规定履行期间,那就从法律文书生效的那天开始算。
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有时效中断、中止之类的情况。
就像被执行人确实有财产可以执行,并且法院已经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那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就会从法院采取这些措施的那天重新开始计算。
要是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执行,但是申请执行人后来又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了,那就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总之,到底是啥情况,得根据具体的案件来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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