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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1)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或者影响恶劣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2)职务侵占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捐助、社会保险、教育、拆迁等专项款物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3)多次职务侵占行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在企业改制、破产、重组过程中实施职务侵占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职务侵占款用于进行吸毒、赌博、非法经营行贿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虽然法律上对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统一的规定,但各个地区却又结合了当地的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了细化规定。

以上是对于重庆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的相关意见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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