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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遗嘱公证流程

办理遗嘱设立公证时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后,与公证员进行预约(办证预约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1.立遗嘱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

2.立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等;

3、根据个案实际情况,还会要求补充提供其他材料,如:

(1)年满六十周岁或者身体不适的立遗嘱人,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思维、神志清晰的诊断证明;

(2)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遗嘱草稿等材料;

(3)丧偶或离婚的请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死亡证明,或离婚证财产分割证明等。

(4)其它材料

以上是北京遗嘱公证的具体内容规定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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