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就是心里想着非法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然后偷偷地把公私财物给弄到手,要是偷的财物数额比较大,或者偷了好几次,或者进人家家里偷,或者带着凶器去偷,又或者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上偷别人随身带着的东西,这就叫盗窃罪。
心里想着非法占有,这可是盗窃罪的重要一点,就是行为人主观上就想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
偷偷地拿,就是特别隐蔽地去拿,都没经过财物主人或者保管人的同意,还觉得别人不会发现自己在拿东西。
一般来说,偷的公私财物价值得 1000 元到 3000 元以上才算数额较大。
两年之内偷三次以上的就是多次盗窃。
进人家家里偷,不管偷了多少东西,都算盗窃罪。
带着凶器去偷,不一定要真的用凶器,只要带着凶器去偷东西就行。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偷别人随身带的东西,这就是扒窃。
总之,只要有上面说的这些行为特点中的一个,并且达到了相应的数额标准,或者符合特定的情形,就有可能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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