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就是说购货方跟销售方有实实在在的交易,并且购货方压根不知道销售方拿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通过非法途径得来的。
要满足善意取得,得有好几个条件,像购货方和销售方有真实的交易合同,也给了合理的货款,货物也都实际交付了。
要是出现这种情况,即便发票是虚开的,只要购货方能证明自己是善意的,一般就不会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来论处,也不会追缴已经抵扣的税款,更不会加收滞纳金。
可要是购货方清楚或者理应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非法取得的,那就不能用善意取得制度,得按照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来处理。
总之,这中间的区别可得弄清楚,不然可能会带来不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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