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破产清算专题 > 股东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利弊

股东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利弊

关于公司破产清算的利弊为您解答如下: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中一项基本制度,它是市场经济的退出机制,同时也是现代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现代破产法理论,破产已经不是简单的破产清算,而是包含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等拯救豁免制度,使那些陷入债务困境,支付不能的企业能够恢复正常的运营,能够重新获得清偿债务的能力。

  当今社会的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日趋复杂,各种风险也随之增加,稍有不慎企业便容易陷入资不抵债,资金周转不灵的困境。对于确实缺乏经营能力、竞争力的企业,运用破产清算的程序使之退出市场,符合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的。但对于一些依然具备一定经营能力和竞争优势的企业,因一时经营失误导致自身陷入财务困境而资不抵债,仍一成不变地运用破产清算程序使其退出市场,不仅失之公平,而且浪费了宝贵的优质市场资源,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极其不利。因此,破产重整程序应运而生。 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城“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

最新修订:2024-02-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