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借用银行卡用于非法集资的情况,要明确自身行为性质。若已参与其中,需冷静分析自己主观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参与程度如何以及资金流向情况。
(二)若发现自己的行为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犯罪,要及时停止相关行为。
(三)一旦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应当尽快去自首,如实向司法机关交代情况,并且积极退赃退赔,以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