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阳江法律咨询 > 阳江刑事自诉法律咨询 > 法院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法院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陈* 广东-阳江 刑事自诉咨询 2026.01.16 08:09:32 364人阅读

法院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阳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阳江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院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分三大类。第一类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涵盖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人死亡的除外)、虐待案(致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案,这类案件需受害者主动告诉才处理。
第二类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像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等,强调被害人要有证据证明。
第三类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身人身、财产权利应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且需有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
建议被害人遇到此类情况,及时收集保存证据。若证据不足可请求法院协助调取。对于符合自诉条件的案件,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16 14:12:0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其特点是需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机关才会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等特殊情形除外,像侮辱、诽谤等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犯罪情节相对较轻,被害人能提供证据,例如故意伤害轻伤案等。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身人身、财产权利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公检机关不予追究的案件,并且要有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这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有罪不究的情况。

提醒:
刑事自诉案件需注重证据收集,不同类型的自诉案件有不同的受理条件和要求,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6 13:10:59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想提起告诉才处理案件的当事人,要注意案件的界限,像侮辱、诽谤案等若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就不属于自诉范围;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虐待致人重伤或死亡也不能按自诉处理。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他人侮辱、诽谤自己的聊天记录、视频等。
(二)若提起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应积极收集能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例如故意伤害案中的医院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等。
(三)当提起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而公检机关不予追究的案件时,一定要取得公检机关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并且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026-01-16 11:27:02 回复
咨询我

法院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分三类:
第一类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像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等;
第二类是被害人有证据的轻微刑事案件,例如故意伤害案(轻伤)等;
第三类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侵犯自身权益应追刑责,但公检机关不追究的案件,要有不追究的书面决定。

2026-01-16 11:07:1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法院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分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但公安或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三大类。
法律解析: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有当事人主动告诉,法院才会处理,像侮辱、诽谤案等,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等特殊情况除外。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涵盖故意伤害案(轻伤)等一些情节相对轻微的案件。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身权益应追究刑事责任,却因公安或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需有相关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才能由法院受理。了解这些不同类型的刑事自诉案件,能让人们在遇到相关情况时清楚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不确定是否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范围,或者在处理过程中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6 09:31:2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  按照《行政复议法》的具体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不服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  2.不服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3.不服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  4.不服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  5.认为的行为侵犯到自身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6.认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因此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  7.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没有依法办理,但自己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  9.没有依法履行当事人向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  10.经申请,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  11.其他认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包括哪些

    专业解答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024.08.18 1896阅读
  • 土地权属争议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专业解答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先由相关方协商,协商无果则提交当地政府处理。乡、镇或县级以上政府负责裁决个体与个体、个体与机构间的争议。对政府处理有异议的,可在30日内向法院起诉。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发的纷争应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诉,非司法途径解决。

    2024.07.06 1336阅读
  • 中级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专业解答中级人民法院主要审理管辖范围内的初审案件,处理基层法院上报的特定二审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指定的初审案件。此外,中院还审理对基层法院判决或裁定的上诉、申诉和抗诉案件,并对抗诉案件进行再审,保障司法公正。

    2024.06.14 3141阅读
  • 民事案件法院受案范围有哪些

    专业解答民事诉讼中,法院主要受理以下案件:民法调整的人身和财产纠纷,商法调整的商事诉讼,劳动争议案件,以及法律规定需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非讼案件,如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2024.06.04 2164阅读
  • 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2024.02.20 2031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