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运用威胁或者要挟的办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这种行为。
要是打欠条是因为真实存在的债务关系,只是在书写或者约定的时候出现了一些小毛病或者误解,并不是通过威胁、要挟之类的手段去强迫对方写欠条,那肯定就不算敲诈勒索罪。
然而,如果是在对方不想写欠条的情况下,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逼迫对方出具欠条,以此来达到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的目的,这种情形就很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了。
总而言之,判断到底是不是构成敲诈勒索罪,主要就是看打欠条这个行为有没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还有就是有没有使用非法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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