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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问题回复如下:

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包括内容很多,问题过于笼统,仅将部分相关法律条文列出: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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