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你询问的交通事故一级脑震荡
赔偿的问题,一般通知值班民警 → 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初步了解案情 → 是否
道路交通事故 →
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 作出
事故认定,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 宣布
责任认定,并告知
当事人申请调解或
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 是否共同申请调解 → 组织调解 → 调解达成协议,制作《
损害赔偿调解书》 → 根据
违法事实作出
处罚。 二、提交的资料 1 、持交通事故当事人
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及
有效期限内的商业保险单据。 2 、开具
工资证明、户籍证明、诊断证明、药费单据、车物损失证明。 3 、亡人事故,在公安交通部门领取死亡尸体处理通知书后,提供:⑴死亡注销证明(由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⑵死者
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不服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
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
责任人的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
犯罪,依法应当
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
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
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六、
交通事故的赔偿 当事人可以对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协商,也可以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当时人不同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达不成一直意见的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
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