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欧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可以得出,如果希望能够追究家暴方的刑事责任,需要受害人向公安机关要求依法处理。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