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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得按照“先分后税”这一原则来处理。

也就是说,合伙企业是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得分别去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是合伙人是自然人,那就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要是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那就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像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这里面包括分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还有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也就是利润),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要是合伙协议没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清楚,那就用全部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去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要是协商也不成,那就用全部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要是实在没办法确定出资比例,那就用全部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般来说,税率通常是适用 5%到 35%的超额累进税率。

最新修订: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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