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损失范围要全面细致,涵盖车辆维修、人身伤害医疗费、误工费等,若有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
(二)全责方主动与对方沟通协商赔偿,车辆损失可让保险公司定损后按金额赔偿。
(三)人身伤害赔偿依伤情处理,轻的协商一次性赔偿,重的做伤残鉴定算赔偿额。
(四)协商不成对方起诉时,全责方及时收集保留事故责任认定书、费用票据等证据。
(五)按法院判决履行赔偿义务,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超出部分全责方自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