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来讲,要是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钱付了首付,然后还在银行办了贷款,婚后又用夫妻一起挣的钱来还贷款,并且房子的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的那一方名下,那到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子就由双方去商量怎么处理。
要是按照前面说的这种情况没办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就会判定这个房子归产权登记的那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也算是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不过,要是婚后双方一起还贷款,而且房子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之类的情况,那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得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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