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所以对股东会的决议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包括: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的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决议的最终结果得出就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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