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针对规制驰名商标宣传,率先在商标法中对驰名商标宣传的主体、方式、法律责任等问题予以明确规定既利于利用现有商标管理资源增强相关措施的可行性,又可为其他法律规范在规制驰名商标宣传方面的具体适用或立法完善提供参考、借鉴。
三、从全面规制驰名商标宣传、彻底阻断其背后利益链条的角度来看,修正案中的相关规定仍有不足,其实施效果可能因其不足而不甚理想。
以上就是我对于中国驰名商标禁止使用问题的我的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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