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法法规专题 > 关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常见刑法规定包括什么

关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常见刑法规定包括什么

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于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和经理们来说,如果他们借助职务上的便利,自己去经营或者帮别人经营跟他们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属于同类的营业,并且从中获取了非法利益。

要是非法获利数额特别巨大,那就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得处罚金;要是数额只是巨大的话,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要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个罪名主要就是为了惩治那些在国有公司、企业里,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来谋取私利,从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在判断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不能只看某一个方面,得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职务情况、经营行为的本质以及非法获利的数额等这些因素。

如果大家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最好赶紧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法律建议。

最新修订:2024-11-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