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主体就是一般的人,得是达到了能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并且有这个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从主观方面来讲,那就是故意的,心里清楚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别人的人身自由,还非要去做。
然后,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就是别人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支配自己身体的活动权利。
最后看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的办法,非法地剥夺了别人的人身自由。
比如说,不让别人随便在某个地方活动,让他没办法或者很难离开那个地方之类的。
只有这四个条件全都满足,才算是构成了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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