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主体得是特殊的,得是那些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其次,从主观方面来讲,是故意的,意思就是明明知道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却故意不去追究。
然后看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那些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按照法律规定去履行追究职责,而且情节还得严重。
最后,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针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查处制度。
只有这几个条件全都满足了,才能够构成这个罪。
要是你还有啥不懂的地方,就可以去进一步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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