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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四要件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主体方面,它是一种特殊主体,指的是那些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就好像是那些专门负责监管和处理相关事务的人。

客体方面,主要侵犯的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这就像是国家为了保障产品质量而设立的一套规则和体系,而这个罪就是破坏了这一制度。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也就是说,这些人明明知道是制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却故意不去加以制止,而是选择放纵。

客观方面,主要体现在徇私舞弊上。

就是说,在面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时,这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而且情节还比较严重。

比如说,明明看到了应该予以制止、处罚的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却任由其发展,不管不顾,最终导致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

只要同时满足以上这四个要件,就可以认定构成了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最新修订: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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