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倘若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实际却并未共同生活,亦或是婚前给付了彩礼,致使给付人生活陷入困境,那么在离婚之时,便能够请求返还彩礼。
在你的具体情形里,已经结婚三年了。
倘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一般来讲,彩礼是不会被退还的。
因为双方共同生活了三年,且没有证据显示给付彩礼让男方生活困难等特殊状况。
从法律层面来看,要求退还彩礼是缺乏依据的。
然而,倘若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也是可以就彩礼退还的部分签订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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