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钱通常有两种情形。
其一,倘若这笔债务是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即便只有一方签字,依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借款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像购买家庭日常用品、支付日常水电费之类的借款就属于这种情况。
其二,若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当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例如另一方事后予以追认等)时,借款合同有效;反之,就会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借款的那一方独自承担还款责任。
总之,要根据债务的用途和相关证明来确定借款的性质以及还款责任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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