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仲裁规则,当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若无正当理由却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就中途退庭,那么就可以进行缺席裁决。
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仲裁程序能够顺利推进。
从法律层面来看,它是为了避免当事人故意拖延或躲避仲裁程序。
即便一方不主动参与仲裁,也要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能及时得到处理。
当被申请人放弃到庭答辩等权利时,仲裁庭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以及事实陈述,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作出裁决。
同时,仲裁庭也会仔细审查核实申请人提供的证据,确保其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以此来作出公正合理的缺席裁决,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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