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与传唤在时间方面有着明确的区分。
传唤是司法机关为调查案情等而通知诉讼当事人到案的措施,其目的在于获取相关信息。
而拘留则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手段,用于限制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之人的人身自由。
传唤持续时间通常较短,具体时长因情况而异。
像刑事传唤一般不超 12 小时,若案情极为重大、复杂,需采取拘留、逮捕措施时,传唤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
拘留有着自身的法定程序和期限规定,与传唤性质不同,时间计算也相互独立。
这意味着在司法实践中,不能将传唤时间计入拘留时间,各自有着明确的界限和规定,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