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跟分公司签合同,那总公司得承担责任。
因为分公司它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它的民事责任都是由总公司来扛的。
这可是依据《公司法》规定的,分公司的那些行为后果都得由总公司给承受下来。
不过,如果分公司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并且在签合同的时候明确说了要自己独立承担责任,或者相对方明明知道这个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还依然和它签合同,那这种情况下,总公司可能就不用承担责任,而是由分公司用它自己的财产去承担民事责任。
总之,到底总公司承不承担责任,得看具体的合同情况以及分公司的实际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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