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条文,夫妻中一方因身体受伤害所得的医疗费以及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都归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畴。
残疾补助金乃是针对残疾人因残疾而遭遇损失或面临生活艰难所给予的补助,它具有独特的人身专属性特点,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在夫妻共同生活的期间,此补助金被明确规定为残疾人一方的个人财产。
当出现离婚等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形时,另一方绝对不可以主张把残疾补助金当作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它是专门用于保障残疾人生活的资金,应始终归属于残疾人个人,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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