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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的确定依据是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通常是从受伤那一天开始,一直计算到伤情稳定且能够正常工作的那一天为止。

当处于轻伤二级的情形时,若存在持续误工的情况,误工时间能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这里的定残日必须以合法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作为标准。

此外,误工时间还会受到合理康复期等因素的影响。

要是在纠纷赔偿方面,对方对误工时间持有异议,那么很可能就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明确最终的误工时长。

这样能确保在赔偿事宜中,误工时间的确定更加公正、合理,避免因误工时间的争议而导致赔偿纠纷的进一步恶化。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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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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