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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同时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监视,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这是一种强制措施

适用它的条件有这些: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要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都不能自理了,或者正怀着孕,又或者在给自家婴儿喂奶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的;还有就是羁押期限已经到了,但案件还没处理完,需要采取监视居住这种措施的等等。

被监视居住的人得遵守相关规定,像没经过执行机关批准,就不能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地方,也不能随便会见别人啥的。

要是违反了规定,并且情节还挺严重的,那很可能就会被逮捕

最新修订: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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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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