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金融诈骗辩护专题 > 诈骗案员工业绩20万

诈骗案员工业绩20万

当涉及到诈骗案件且员工业绩达到 20 万时,这属于较为严重的情形。

诈骗的本质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来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在司法实践中,20 万的数额一般已满足“数额巨大”的标准,不过各地在具体数额标准上或许会有细微差别。

若员工参与了诈骗行为,即便只是依据业绩来计算,也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的共犯

刑事辩护的角度出发,如果员工是被迫参与,或者对整个诈骗行为的全貌并不知晓,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胁从犯,或者存在主观故意认识不足的情况,这些因素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从轻、减轻处罚的依据。

但这一切都要依据案件的具体证据来确定,比如员工在诈骗活动中的具体行为以及所起的作用等。

总之,对于此类情况,必须严格依据法律和证据来进行判定和处理。

最新修订:2024-10-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